a. 7月18日19:30時錄入順豐系統(tǒng)35pcs,則整個訂單總時長從 7月17日14:30到7月18日19:30共計29H,超時訂單承諾時長5H。依《超時補償比例查核表》補償比例為15%,即1600*15%=240元作為客戶后續(xù)訂單加工費沖抵備用金額。
訂單實際運行情況二:
a. 在SMT生產中,因工程資料未能明確標明U1極性方向(PCB絲印、元器件位置圖均無極性標示),7月17日19:00提交異常, 21:00收到客戶回復貼裝方向。--此2H停頓耗時需疊加納入訂單時長,產品錄入順豐系統(tǒng)時點應調整為7月17日16:30
b. 7月18日19:30時錄入順豐系統(tǒng)35pcs,則整個訂單總時長從 7月17日14:30到7月18日19:30共計29H,超過訂單承諾時長24H+異常疊加的2H=26H之差值3H。依《超時補償比例查核表》補償比例為10%,即1600*10%=160元作為客戶后續(xù)訂單加工費沖抵備用金額